自有人类文明开始,有一种心理病症可能就已存在,然而直到上世纪70年代,这种病症才由于一个刑事案件受到重视,并以此得以命名,这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(Stockholm syndrome)。
1973年8月23日,瑞典斯德哥尔摩的某家银行里,突然闯进两个全副武装的绑匪,先是一阵狂扫乱射。绑匪一边扫射一边说:Party开始了。此后,绑匪将几名银行职员挟持为人质,并将他们扣押在银行的地下保管库里。匪徒提出的条件是,释放在押的同伙,保证他们安全出境,否则将人质一个个处死。
经过六天的营救,警方设法打通了保管库,用催泪瓦斯将人质和劫匪驱赶出来,狙击手同时作好了危急情况下击毙劫匪的准备。然而,离开保管库后,几名人质反而将劫持者掩护起来,保护他不受警方的伤害,此后甚至拒绝提供不利于绑匪的证词。更为离奇的是,其中一名女人质还由此爱上了一名劫持者,等他获释后就要嫁给他。人们无法为这个匪夷所思的事件做出合理的解释,只好将它病理化。从而,在心理学、医学领域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心理疾病:斯德哥尔摩综合症。这个病症又被称为人质情结,概括而言,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,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。
西方心理学家这样解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:
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。他们的生死操在劫持者手里,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,他们便不胜感激。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,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,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。于是,他们采取了“我们反对他们”的态度,把当局当成了敌人。
出于对罪犯的畏惧,被害人为了转移心理压力,分裂出另外一种思想,把受到伤害(攻击、压迫、禁闭等)当成理所当然的,把受到的施舍(食物、外界消息、甚至生存权利)当成恩惠。如此经过长时间的或短时间,高浓度的对待,就会把开始对犯人的恨,转变为畏,再转变为爱。以减少心理压力。
而最后,由警察救出来后,由于前期的转变持续时间过长,已经对精神产生错觉,错误以为一旦失去施恩者(施暴者),自己将重新回到一开始被压迫,受伤害的过程。因此,在众多案例中,都可以看见受害者拯救施暴者的情况。同时,又对把受害者们拯救出来的警察,法官,律师等报以敌视,是因为受害者们知道,就算敌视、仇恨、甚至伤害这些人,这些人都不会为其带来伤害,因此……站在施暴者一边,对抗警察,法官,律师等帮助过她的人。
用最简单的中文来表达的话,可以这样说:爱不能恨的,恨可以恨的。
斯德哥尔摩综合症(Stockholm syndrome)反映了人性的弱点:人是可以被驯养的,是一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。我们反对对绑匪的依赖与同情。同时与绑匪斗智斗勇,最终战胜绑匪。
从见到绑匪时,就马上确定他是一生中不共戴天的敌人。做好敢打必胜,斗智斗勇的心理准备,决不存在任何幻想。
丢弃羊的反抗,学会狼的反抗!